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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第二届湖北省医药行业生产企业十强

经营企业十强等评选活动的通知

 
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林区经信委(经委)、科技局、商务局、卫生局、统计局、食品药品监管局,医药生产、经营企业:

为了推动我省医药行业技术进步,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,宣传我省医药企业的先进典型及经验,促进全省医药行业的快速发展,经省政府同意,省医药行业协会与省经信委、科技厅、商务厅、卫生厅、统计局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开展第二届湖北医药行业“生产企业十强”、“经营企业十强”的评选活动。同时,以评选活动为契机,深入基层调查研究,总结经验与教训,理清发展思路,为实现“十二五”医药行业跨越式发展奠定良好基础。现将评选活动内容通知如下:

一、 组织领导

为加强对第二届湖北省医药行业生产企业十强、经营企业十强等评选活动的领导和工作协调,成立由省经信委、科技厅、商务厅、卫生厅、统计局、食品药品监管局、省医药行业协会参加的组委会,全面负责评选的组织领导工作,协调解决评选中的重大问题,研究决定评选中的重大事项。评选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省医药行业协会,具体承担评选的有关事宜。

组委会成员:陶红兵       省经信委总工程师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郑春白       省科技厅副厅长

            马大强       省商务厅副厅长

            阮小明       省卫生厅副巡视员

            李克勤       省统计局副局长

傅铁成      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

            李  斌       省医药行业协会会长

组委会办公室成员:

李柏林       省经信委医药产业处调研员

            吴月朗       省科技厅社会处处长

            邹晓波       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调研员

徐  健       省卫生厅卫管中心和药品采购中心主任

崔永红       省统计局工业处处长

杜汉业      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安监处处长

            朱松林       省医药行业协会秘书长

   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由李斌同志兼任。

二、 评选条件

本届评选活动,除评选出湖北省医药行业生产企业十强、经营企业十强外,同时评选出成长型企业十强、创新型企业十强、出口型企业十强。

(一)生产企业十强、经营企业十强的评选条件

1、  2009年以来医药生产、经营企业坚持科学发展观,发展速度和综合实力位居全省同行业前列;

2、  企业管理团队团结务实,具有开拓创新精神,注重产品质量,守法经营,在改革、发展、管理方面成绩突出;

3、  坚持技术改造、技术创新、产品创新,不断研发医药新产品,尤其在创建自主品牌方面成绩显著;

4、  企业通过兼并、重组、联合不断做强做大,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;

5、  企业通过招商引资、招商引智取得突出成绩和贡献。

(二)成长型企业十强的评选条件

      除满足“生产企业十强”、“经营企业十强”评选条件(2)、(3)、(4)、(5)的要求外,还要求企业销售收入、利润总额、上交税收实现大幅度的增长,其发展速度和效益增长幅度在全省同行业中位居前列。

(三)创新型企业十强的评选条件

除满足“生产企业十强”、“经营企业十强”评选条件(2)、(3)、(5)的要求外,还要求企业近五年来在研发医药新产品、技术创新(如获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。国家一、二、三类新药证书或国家发明专利)等方面的成果及产业化方面在全省同行业中位居前列。

(四)出口型企业十强的评选条件

除满足“生产企业十强”、“经营企业十强”评选条件(2)、(3)、(5)的要求外,还要求企业在医药产品的出口品种、数量、出口创汇等方面在全省同行业中位居前列。

三、 评选程序

(一)申报

湖北省境内医药生产、经营企业按评选条件进行自我总结,主要是总结2009年以来所取得业绩与经验,并形成文字材料(要求3000字左右),同时,根据各自情况,选填《湖北省医药行业生产企业十强评选申报表》、《湖北省医药行业经营企业十强评选申报表》、《湖北省医药行业成长型企业十强评选申报表》、《湖北省医药行业创新型企业十强评选申报表》、《湖北省医药行业出口型企业十强评选申报表》,按隶属关系,经各市、州经信委(经委)、商务局初审后向组委会办公室申报(相关数据以近三年统计局的统计报表、税务局的纳税凭证、海关出口报单为依据)。中央在鄂企业和省直企业可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申报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
(二)评审

组委会办公室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;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,并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,将考察结果向组委会报告。

由组委会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注重实效,对上报企业的业绩及有关材料进行综合评审。并将初评后的入围名单通过《湖北省医药行业协会网站》向社会公示,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。组委会再根据意见最终确定湖北省医药行业“生产企业十强”、“经营企业十强”、“成长型企业十强”、“创新型企业十强”、“出口型企业十强”名单。

(三)宣传表彰

对评选出来的“生产企业十强”、“经营企业十强”、“成长型企业十强”、“创新型企业十强”、“出口型企业十强”的企业在湖北日报上张榜公布,宣传先进典型及经验,同时召开表彰大会,由省领导及组委会成员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牌。届时,《湖北日报》、《湖北电视台》、各举办单位门户网站、《湖北省医药行业协会网站》、《湖北省医药行业协会通讯》等新闻媒体将作深度报道。另外,在表彰大会期间,编辑发行“湖北省医药行业生产企业十强、经营企业十强、成长型企业十强、创新型企业十强、出口型企业十强”专辑。本着扶优扶强的原则,省有关部门将对上述企业在结构调整、产业发展、技术创新和药品招标采购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。使全省医药行业学有先进榜样,赶超有明确目标,谋划发展有正确思路,从而推动医药行业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。

四、   申报说明

1、每个市州一般可申报各类型参评企业1-3家(武汉、宜昌、黄冈等医药产业集中的市州可适当增报);

2、申报“湖北省医药行业生产企业十强”填报附件一;

3、申报“湖北省医药行业经营企业十强”填报附件二;

4、申报“湖北省医药行业成长型企业十强”填报附件三;

5、申报“湖北省医药行业创新型企业十强”填报附件四;

6、申报“湖北省医药行业出口型企业十强”填报附件五;

7、申报企业需要有3000字左右的文字总结材料,并附2009-2011年企业财务年度报表、纳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、发明专利证书、新药证书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;上述纸质材料使用A4纸张装订成册,一式五份;申报表相关数据另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一份(审查后退回原单位);

8、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(包括申报表、总结材料、企业形象和企业法人照片各两张);

9、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20日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电话/传真:027-87236122  

E-mail:hbppa05@163.com

联系人:汪文峰、王炎迪

联系地址: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5号五楼

邮政编码:430071

附件一:湖北省医药行业生产企业十强评选申报表

附件二:湖北省医药行业经营企业十强评选申报表

附件三:湖北省医药行业成长型企业十强评选申报表

附件四:湖北省医药行业创新型企业十强评选申报表

附件五:湖北省医药行业出口型企业十强评选申报表

 

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

关于开展第二届湖北省医药行业生产企业十强

经营企业十强等评选活动的通知

 
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林区经信委(经委)、科技局、商务局、卫生局、统计局、食品药品监管局,医药生产、经营企业:

为了推动我省医药行业技术进步,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,宣传我省医药企业的先进典型及经验,促进全省医药行业的快速发展,经省政府同意,省医药行业协会与省经信委、科技厅、商务厅、卫生厅、统计局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开展第二届湖北医药行业“生产企业十强”、“经营企业十强”的评选活动。同时,以评选活动为契机,深入基层调查研究,总结经验与教训,理清发展思路,为实现“十二五”医药行业跨越式发展奠定良好基础。现将评选活动内容通知如下:

一、 组织领导

为加强对第二届湖北省医药行业生产企业十强、经营企业十强等评选活动的领导和工作协调,成立由省经信委、科技厅、商务厅、卫生厅、统计局、食品药品监管局、省医药行业协会参加的组委会,全面负责评选的组织领导工作,协调解决评选中的重大问题,研究决定评选中的重大事项。评选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省医药行业协会,具体承担评选的有关事宜。

组委会成员:陶红兵       省经信委总工程师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郑春白       省科技厅副厅长

            马大强       省商务厅副厅长

            阮小明       省卫生厅副巡视员

            李克勤       省统计局副局长

傅铁成      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

            李  斌       省医药行业协会会长

组委会办公室成员:

李柏林       省经信委医药产业处调研员

            吴月朗       省科技厅社会处处长

            邹晓波       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调研员

徐  健       省卫生厅卫管中心和药品采购中心主任

崔永红       省统计局工业处处长

杜汉业      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安监处处长

            朱松林       省医药行业协会秘书长

   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由李斌同志兼任。

二、 评选条件

本届评选活动,除评选出湖北省医药行业生产企业十强、经营企业十强外,同时评选出成长型企业十强、创新型企业十强、出口型企业十强。

(一)生产企业十强、经营企业十强的评选条件

1、  2009年以来医药生产、经营企业坚持科学发展观,发展速度和综合实力位居全省同行业前列;

2、  企业管理团队团结务实,具有开拓创新精神,注重产品质量,守法经营,在改革、发展、管理方面成绩突出;

3、  坚持技术改造、技术创新、产品创新,不断研发医药新产品,尤其在创建自主品牌方面成绩显著;

4、  企业通过兼并、重组、联合不断做强做大,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;

5、  企业通过招商引资、招商引智取得突出成绩和贡献。

(二)成长型企业十强的评选条件

      除满足“生产企业十强”、“经营企业十强”评选条件(2)、(3)、(4)、(5)的要求外,还要求企业销售收入、利润总额、上交税收实现大幅度的增长,其发展速度和效益增长幅度在全省同行业中位居前列。

(三)创新型企业十强的评选条件

除满足“生产企业十强”、“经营企业十强”评选条件(2)、(3)、(5)的要求外,还要求企业近五年来在研发医药新产品、技术创新(如获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。国家一、二、三类新药证书或国家发明专利)等方面的成果及产业化方面在全省同行业中位居前列。

(四)出口型企业十强的评选条件

除满足“生产企业十强”、“经营企业十强”评选条件(2)、(3)、(5)的要求外,还要求企业在医药产品的出口品种、数量、出口创汇等方面在全省同行业中位居前列。

三、 评选程序

(一)申报

湖北省境内医药生产、经营企业按评选条件进行自我总结,主要是总结2009年以来所取得业绩与经验,并形成文字材料(要求3000字左右),同时,根据各自情况,选填《湖北省医药行业生产企业十强评选申报表》、《湖北省医药行业经营企业十强评选申报表》、《湖北省医药行业成长型企业十强评选申报表》、《湖北省医药行业创新型企业十强评选申报表》、《湖北省医药行业出口型企业十强评选申报表》,按隶属关系,经各市、州经信委(经委)、商务局初审后向组委会办公室申报(相关数据以近三年统计局的统计报表、税务局的纳税凭证、海关出口报单为依据)。中央在鄂企业和省直企业可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申报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
(二)评审

组委会办公室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;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,并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,将考察结果向组委会报告。

由组委会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注重实效,对上报企业的业绩及有关材料进行综合评审。并将初评后的入围名单通过《湖北省医药行业协会网站》向社会公示,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。组委会再根据意见最终确定湖北省医药行业“生产企业十强”、“经营企业十强”、“成长型企业十强”、“创新型企业十强”、“出口型企业十强”名单。

(三)宣传表彰

对评选出来的“生产企业十强”、“经营企业十强”、“成长型企业十强”、“创新型企业十强”、“出口型企业十强”的企业在湖北日报上张榜公布,宣传先进典型及经验,同时召开表彰大会,由省领导及组委会成员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牌。届时,《湖北日报》、《湖北电视台》、各举办单位门户网站、《湖北省医药行业协会网站》、《湖北省医药行业协会通讯》等新闻媒体将作深度报道。另外,在表彰大会期间,编辑发行“湖北省医药行业生产企业十强、经营企业十强、成长型企业十强、创新型企业十强、出口型企业十强”专辑。本着扶优扶强的原则,省有关部门将对上述企业在结构调整、产业发展、技术创新和药品招标采购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。使全省医药行业学有先进榜样,赶超有明确目标,谋划发展有正确思路,从而推动医药行业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。

四、   申报说明

1、每个市州一般可申报各类型参评企业1-3家(武汉、宜昌、黄冈等医药产业集中的市州可适当增报);

2、申报“湖北省医药行业生产企业十强”填报附件一;

3、申报“湖北省医药行业经营企业十强”填报附件二;

4、申报“湖北省医药行业成长型企业十强”填报附件三;

5、申报“湖北省医药行业创新型企业十强”填报附件四;

6、申报“湖北省医药行业出口型企业十强”填报附件五;

7、申报企业需要有3000字左右的文字总结材料,并附2009-2011年企业财务年度报表、纳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、发明专利证书、新药证书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;上述纸质材料使用A4纸张装订成册,一式五份;申报表相关数据另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一份(审查后退回原单位);

8、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(包括申报表、总结材料、企业形象和企业法人照片各两张);

9、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20日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电话/传真:027-87236122  

E-mail:hbppa05@163.com

联系人:汪文峰、王炎迪

联系地址: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5号五楼

邮政编码:430071

附件一:湖北省医药行业生产企业十强评选申报表

附件二:湖北省医药行业经营企业十强评选申报表

附件三:湖北省医药行业成长型企业十强评选申报表

附件四:湖北省医药行业创新型企业十强评选申报表

附件五:湖北省医药行业出口型企业十强评选申报表

 

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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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 副会长单位
武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..
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
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..
远大医药(中国)有限公司
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..
新龙药业集团
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
武汉阳慷医药有限公司
☆ 常务理事单位
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..
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..
湖北省医药工业研究院..
湖北科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湖北中联大药房连锁有..
湖北广药安康医药有限公司
☆ 理事单位
武汉市汉口国药有限公司
武汉滨湖双鹤药业有限公司
武汉启瑞药业有限公司
武汉华大药业有限公司
三九黄石制药公司
地址:武昌东一路5号puma shoes, nike shox ,nike dunk,jordan shoes Nike dunks,Nike dunk,wholesale shoes,puma shoes,nike air force,nike shox,coach handbags, chanel handbags,air force shoes.wholesale handbags,nike air force , air force shoes (五楼) 邮编:430071 电话/传真:027-87236122 邮箱:hbppa05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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